企业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如何规定的
- 2025-07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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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如何规定的?
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,这些是破产程序中为保障各方利益而产生的必要支出。
支付职工的工资、社保费用以及法定的补偿金,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。
补缴企业所欠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,履行对国家的义务。
清偿普通破产债权,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。
案情回顾:
小谢经营的企业因市场竞争激烈、经营不善等原因宣告破产。企业破产后,面临众多债务需要清偿。小张是企业的员工,其工资尚未支付;小郝是企业的供应商,企业还欠着货款;小万是企业的债权人,持有企业的债券。他们对于债务清偿顺序产生了争议,都希望自己的债权能优先得到偿还。
案情分析:
1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企业破产后债务清偿有明确顺序。首先,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会优先清偿。例如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等。
2、之后,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等,像小张的工资会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得到清偿。
3、接着是企业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。
4、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,如小郝的货款、小万的债券等按比例进行清偿。